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青年大学生和骨干教师党员发展工作力度,规范发展程序,保证发展质量,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和示范效应,拟于2013年上半年发展两批党员,即4月上旬和5月下旬两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展原则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发展一个带动一批。
二、具体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须提前上报上半年各批次发展计划,填写发展计划表(附件一)。拟定发展计划时,请结合现有党员比例进行,上报计划截止时间3月13日。
2、授权审批的党总支具体负责学生组织发展审批工作。所确定的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期必须满一年以上,发展对象的材料须经党总支预审,公示无异议后,第一批材料于3月25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复审。
3、未授权审批权限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具体负责发展党员的考察工作,考察无异议后,报党委组织部审核。
4、2013年第二批组织发展工作于4月15日开始,材料于5月10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第二批不再另下通知。
三、上报材料
1、发展对象的材料: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党校结业证书、党校培训结业鉴定表、团员推优表、思想汇报、自传材料、外调政审、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座谈会记录(手写原始记录)、发展对象测评原始票、成人在职学生还要有所在单位同意发展意见。
2、上报材料:
(1)组织发展情况统计表(附件二、附件三)、《党总支、直属支部发展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四)、
(2)2013年第一批组织发展对象报告、发展对象名单、发展对象公示、确定发展对象会议记录(原始记录加盖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章)、确定发展对象三年内获得省级荣誉表彰统计(所在系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务、荣誉称号)(附件五)。
(3)入校以来同年级同专业的各学期必修课平均成绩排名(须每学期排名一次、不含量化分)(附件六)。
(4)2013年第一批党员比例情况分析(包括班级总数、班级党员数、本次上报发展对象数、预期达到的党员比例和年级党员比例)(附件七)。
联系人: 杨 璐
联系电话:2089085
电子邮箱:zzk@hncj.edu.cn
中共河南城建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