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加强我校出国(境)党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支部要立即召开党员大会,集中对《外事工作管理办法和教职工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校党〔2017〕40号)进行再学习,重点学习《教职工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吃透有关出国(境)党员教育培训和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
二、严格程序,及时备案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文件有关要求,对广大党员进行再教育再培训,尤其要将出国(境)党员应履行组织关系转接、按时交纳党费的规定教育到位、培训到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近三年出国(境)党员的《保留党员组织关系审批表》或《停止党籍审批表》,于11月12日上午10:00前交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规范管理,即知即改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对党员进行再教育再培训的基础上,要根据规定对近三年出国(境)党员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排查,重点排查组织关系审批备案情况、党费按时缴纳情况、思想汇报按时上交情况、在外学习情况等。经排查,有不及时不主动不按规定履行文件要求问题的党员,要写出书面检查,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再学习情况和履行文件规定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11月12日上午10:00前交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吴锦展 联系电话:2089085
党委组织部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