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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55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2017-09-27 10:49 吴锦展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结合党校今年工作安排,现将第55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必须是已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并已列为培养对象的教职工和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必须由各党总支推荐提名,经过公示,并由党委组织部审定符合学员资格的教职工和学生。

二、目的要求

通过组织学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十八大、十九大以及党的基本知识,明确党的根本宗旨、组织原则和党的纪律;明确入党条件、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自觉联系个人思想、学习、工作实际,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增强党性修养,促使学员从思想上入党。

三、培训时间及培训方式

2017年10月至11月份,利用周末及其他业余时间进行教学活动,培训采取集中授课、学员自学、讨论交流的方式进行,总学时不少于40学时(其中集中授课12学时,学生自学20学时,讨论交流8学时)。

四、考核与结业

培训结束后由党校组织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党校结业证书》,同时各学院需对学员在培训期间的表现进行鉴定。结业成绩和学员在党校期间的表现,作为入党考核依据之一。《党校学员结业鉴定表》存入本人档案。

五、培训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培训事项,统筹安排,周密组织,安排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各个环节,确保培训质量。

2、学员要端正学习态度,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不得无故请假。各党总支负责管理的老师和学生干部要严格考勤,做好考勤记录,学员请假要有学院党总支书记批准的假条。凡培训期间旷课一次或请假两次或迟到、早退三次的学员,不准参加结业考试。

3、结业考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由党校统一组织。凡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成绩,并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4、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及时为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建立《学生党员成长手册》。

六、存档及上报材料

1、2017年下半年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会议记录(复印件即可,需加盖党总支和党支部章);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学员学习成绩、综合表现等情况,推荐党校优秀学员,于培训结束后一周内报院党校。(推荐比例5%)。

七、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要求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报名表》,并确定班长和副班长两人作为联系人(其中班长为老师)。

2、报名表要求加盖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公章,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报名表,发至zzk@hncj.edu.cn。填表时要特别注意学员姓名,因为直接关系到党校文件印制和结业证书发放的正确与否,所以务必要仔细核对,避免错误。

3、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9日。

4、学员名单一经上报将不予更改,请各学院审核无误后再上报。

具体培训课程安排,报名后另行通知。

联系单位: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吴锦展 

 

附件:1、《第55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报名表》

      2、第55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名单公示

 

 

中共河南城建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7年9月25日

 

附件【附件2 XXXX学院第55期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公示.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 XXXX学院第55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报名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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