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青年大学生和骨干教师党员发展工作力度,规范发展程序,保证发展质量,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和示范效应,拟于2016年上半年发展一批党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展原则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发展一个带动一批。
二、具体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须按照党员发展计划表(附件一)的名额数进行发展。
2、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共河南城建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和《学生党员发展标准》中的发展党员标准和工作程序,确定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
3、所确定的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期必须满一年以上,发展对象的材料须经党支部审查、党总支审议,公示无异议后,材料于3月30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预审。
三、上报材料
1、发展对象的材料:
(1)入党申请书
(2)《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3)党校结业证书、党校培训结业鉴定表
(4)团员推优表(根据新《细则》规定,团推应在确定积极分子环节进行,故请将日期核对准确。)
(5)思想汇报
(6)自传材料
(7)外调政审
(8)党支部政治审查报告
(9)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座谈会记录(手写原始记录复印件即可)
(10)《学生党员成长手册》
(11)“三育人”材料(发展教工党员撰写)。
2、上报材料:
(1)组织发展情况统计表(附件二、附件三)、《党总支、直属支部发展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四)。
(2)2016年上半年组织发展对象报告、发展对象名单、发展对象公示、确定发展对象会议记录(原始记录加盖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章)、确定发展对象三年内获得省级荣誉表彰统计(所在院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务、荣誉称号)(附件五)。
(3)考察期一学年同年级同专业的必修课平均成绩排名(须每学期排名一次、不含量化分;须由各学院院长或主抓教学的副院长和辅导员签字。)(附件六)。
联系人: 杨 璐
联系电话:2089085
电子邮箱:zzk@hncj.edu.cn
中共河南城建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2月29日
附件:1.2016年上半年学生党员发展计划表
2.☆学院党总支组织发展情况统计表
3.2016年上半年学生组织发展情况统计表
4.☆学院党总支学生发展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
5.发展对象三年内所获省级荣誉
6.发展对象成绩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