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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
2018-05-16 10:22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为建设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城建大学做出不懈努力,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和评选对象

1.名额对象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不超过本单位教职工正式党员的1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评选对象:来校工作满一年的中共正式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15名。评选对象:党委工作部门中的党员干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各基层党支部书记,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的其他人员。

先进基层党组织10个。评选对象:全校各党总支(含所属基层党支部)和直属党支部。

各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要具有代表性,注意结构和分布,向教学、科研等一线工作岗位倾斜,向基层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倾斜。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校级党员领导干部不推荐,正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从严掌握。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要考虑在扶贫工作中工作显著的同志。

2.校级优秀学生党员评选推荐

评选范围为我校2018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中的正式党员,评选比例为毕业生中正式党员数的10% 。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旗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的核心、军队统帅、人民领袖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学校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学校党员干部师生广泛赞誉。“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表现突出。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旗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的核心、军队统帅、人民领袖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党务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学校党务工作上成绩明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学校党员干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

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旗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的核心、军队统帅、人民领袖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学校党员干部师生出色完成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在推动学校发展、深化教育改革、服务党员师生、维护学校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在学校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学校党员干部师生的信任和拥护。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成绩突出。

(四)优秀学生党员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专业文化知识,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多次获校级以上奖学金,在广大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在社会实践、科技文化、体育活动中起骨干带头作用。尊师爱校,诚实守信,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乐于助人,淡泊名利,无私奉献,能以实际行动全心全意服务广大青年学生,在毕业生中有较高威信。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1.评选工作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荐。每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在全校范围内推荐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个先进基层党组织。若推荐本单位党员为优秀党务工作者的,累计推荐名额不超过2人;若推荐本单位基层党组织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优秀共产党员在本单位推荐(须上报推荐表和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推荐名额不超过其教职工正式党员的1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优秀学生党员推荐名额不超过其2018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中的正式党员数的10% (小数点后四舍五入)。根据推荐情况,由组织部提出初步人选,报校党委研究确定。

2.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是我校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通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好中选优的方法反复筛选。要坚持推荐条件,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威信,注重从基层党组织、一线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中推荐。要将推荐人选及时进行公示。

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务必于2018年5月24日12:00前,将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和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报党委组织部,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zzk@hncj.edu.cn。

 

附件:1.河南城建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

2.河南城建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3.河南城建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4.河南城建学院优秀学生党员推荐推荐表

5.河南城建学院基层横向推荐对象一览表

6.填报内容及格式说明

 

中共河南城建学院委员会

2018年5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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