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李军伟同志任院办公室督查科副科长,免去其土木与材料工程系学工办副主任职务;
杨 璐(女)同志任院党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免去其电气与电子工程系团总支书记职务;
郭亚举同志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勤工助学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电气与电子工程系学工办副主任职务;
徐明升同志任财务处会计核算科副科长,免去其后勤服务中心财务部副部长职务;
王 宏(女)同志任高等教育研究室副主任(正科级),免去其教务处教研科科长职务;
刘 娜(女)同志任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职业指导教研室副主任;
魏丽君(女)同志任土木与材料工程系学工办副主任;
刘海成同志任环境与市政工程系流体力学教研室主任,免去其原系水力水文教研室主任职务;
卫柳艳(女)同志任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系办公室主任,免去其系教学秘书(正科级)职务;
腾 飞(女)同志任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系团总支副书记,免去其系学工办副主任职务;
吕大为同志任交通工程系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系实验中心副主任职务;
夏英志同志任交通工程系道路桥梁教研室主任,免去其原系道桥(隧)教研室主任职务;
刘 伟同志任化学与化学工程系化学工程教研室主任,免去其系团总支书记职务;
王 珂同志任工商管理系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系团总支副书记职务;
孟聚才同志任工商管理系学工办副主任;
卫琳娜(女)同志任工商管理系团总支副书记;
杨秀芹(女)同志任数理系大学物理教研室主任,免去其原系物理教研室主任职务;
王新练同志任数理系应用物理教研室主任,免去其系实验中心主任职务;
汤继华(女)同志任法律系中文教研室副主任,免去其数理系原中文与艺术教研室副主任职务;
闫宜群(女)同志任艺术系学工办副主任;
孙方行同志任艺术系团总支书记,免去其城市规划与建筑系团总支书记职务;
王 刚同志任后勤服务中心物业管理部部长,免去其外国语系原实验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曹文平同志环境与市政工程系环境工程教研室主任职务;
免去郑崇启同志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系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李慧霞(女)同志交通工程系教学秘书(副科级);
免去徐大珂(女)同志化学与化学工程系学工办主任职务;
免去池吉安同志化学与化学工程系实验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刘丽华(女)同志化学与化学工程系化学工程教研室主任职务;
免去郭端强同志生物工程系教学秘书(正科级)职务;
免去张超同志法律系法学教研室主任职务。
以上人员行政职务按有关规定办理。
201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