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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党建强基引领“三级联创”工作的通知
2025-06-11 10:25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第二十八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持续强化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进一步提升全省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按照教育部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以 及加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有关要求,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党建强基引领“三级联创”工作的通知》(豫教工委[2024]268号),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教育系统党建强基引领“三级联创”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创建全省高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

1.院(系)党组织原则上至少成立5年,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院(系)党组织不断强化政治功能,履行政治责任,模范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院(系)党组织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院(系)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3.近5年来,院(系)党组织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中连续获得“好”等次;所在院(系)多名师生获评厅局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或先进典型。在党纪学习教育、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在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效突出。

4.近3年来,院(系)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院(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问题,所在院(系)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

5.院(系)党组织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强基引领“三级联创”工作建设要点清单(高校院<系>党组织)》(见附件1)所列要求。

(二)申请创建全省高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1.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3年,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着力发挥在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3.近3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表彰,或在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中连续获得“好”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师德典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在党纪学习教育、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教师党支部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近3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5.党支部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强基引领“三级联创”工作建设要点清单(高校党支部)》(见附件2)所列要求。

二、组织实施

全省教育系统党建强基引领“三级联创”工作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领导下,成立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评定工作;组建评审专家组,负责材料评审和实地考察工作。委厅组织干部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申报认定、管理考核、验收推广三个步骤开展。

(一)申报认定(2025年1月至2025年2月)

1.名额分配。申报创建“全省高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的,各学院党委均可申报;评选“全省高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的,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限报1个。

2.自评推荐。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专题研究部署全省教育系统党建强基引领“三级联创”工作,参与申报的各级党组织要分别对照《建设要点清单》,对党建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等进行梳理和总结,要统筹谋划2年建设周期的总体思路、建设目标、建设方案,各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工作举措、经费预算等,按类别对应填写《申报书》(见附件3),并提供支撑材料(若支撑材料不止1项,请汇编成一册并制作目录)。请于2025年1月17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交至组织部,电子版发至邮箱:zzk@huuc.edu.cn。

3.材料评审。评审专家组按照“标准引领、质量优先、公平公正、组织统筹”的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

4.实地考察。评审专家组择优对申报对象开展实地考察,主要采取座谈汇报、现场察看、查阅资料、师生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申报单位党建工作整体情况。

5.遴选确定。根据材料评审、实地考察和平时掌握情况,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入选对象名单,按程序进行公示后,报学校党委对各类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并报请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审核确定。

6.经费拨付。对入选的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和样板支部,学校主管上级党组织将分别一次性给予2万、1万专项经费,学校党委要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支持。相关经费应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高校党建工作强基引领“三级联创”活动无关的开支。

(二)管理考核(2025年3月至2027年3月)

省委教育工委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建设单位开展跟踪评估和中期考核,不定期入校指导、实地督查。各建设单位应在省教育厅官网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专栏广泛宣传基层党建工作成效,在校级及以上媒体平台,每月不少于1次动态展示建设过程。

2026年3月组织开展中期考核,通过审阅材料、实地抽查、过程监管等方式进行。各建设单位应于2026年2月底前提交建设进展报告和成果报告,并根据评估反馈意见,及时整改问题,推进任务落实,巩固建设成果,提升示范成效。考核合格的,继续开展建设;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建设。

(三)验收推广(2027年4月)

建设期满,标杆院系建设单位提交工作总结和成果汇编。验收工作采用学校自评、专家组考评、委厅认定三级考核机制,重点任务完成情况、重要举措落实情况、辐射作用发挥情况、信息平台宣传情况、负面清单自查情况、实地抽查情况等均作为验收重要依据。

验收结果于2027年第二季度公布,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三类。验收通过的单位,有关建设成果在媒体平台集中宣传展示,并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典型案例结集出版、现场会议展示等工作,面向全省学校推广应用。暂缓通过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找准问题根源,加强工作整改,经半年延长建设期后,接受二次验收。验收未通过的单位,将予以撤项,严格追责问责,并取消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各级党组织2年内申报党建工作创优项目的资格。

建设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验收不予通过:建设单位在党建和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领域出现重大问题,发生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所属单位人员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的申报、推荐和建设工作。要健全完善组织机构,指导建设单位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确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为建设单位提供必要的经费、条件、资源等支持。要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对做出突出业绩的党组织、党员骨干予以表彰奖励。

(二)强化示范引领。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及时发掘、凝炼、宣传培育建设过程中的典型案例、先进做法,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点上的经验推广到面上去,带动学校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三)实行动态管理。为倡导“党建工作永远在路上”的积极进取精神,打破消极守牌思想,对第三批全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在平时工作中,评定工作领导小组采取集中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面上指导与点上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获评单位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动态督导。获评单位出现以下问题的将予以摘牌:

在党建和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领域出现重大问题,发生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所属单位人员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问题;其他不宜评定为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的情况。

人:高升

 

 附件:1.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强基引领“三级联创”工作建设要点清单           (高校院<系>党组织)

 2.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强基引领“三级联创”工作建设要点清单           (高校党支部)

 3.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强基引领“三级联创”工作申报书

 4.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强基引领“三级联创”工作申报汇总表

 

中共河南城建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5年1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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