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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选派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
2015-08-12 08:44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省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组通〔2015〕2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选派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派驻单位、选派数量及任职时间

派驻单位为我校定点扶贫单位(目前待定)。

本次选派1人。第一书记任期一般为2至3年。在村工作时间不得少于全年工作日的2/3。

二、主要职责

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落实基础制度、办好惠民实事。在乡镇党委领导和指导下,紧紧依靠村党组织,带领村“两委”成员开展工作,注重从派驻村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

三、人选条件和选拔范围

1.人选条件: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工作能力,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开拓创新意识强;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选派范围:原则上从我校处级干部中选派,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者优先。

四、工作要求

1.选派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发动,把好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廉政关和能力关,选拔推荐符合条件要求、能力素质较高的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

2.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省派第一书记登记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批,于8月16日下午17:00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登记表电子版发至zzb@hncj.edu.cn。

校党委组织部

2015年8月12日

附件【省派第一书记登记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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