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组织机构 
 公告栏 
 干部工作 
 组织工作 
 人才工作 
 组织发展工作 
 下载专区 
 干部在线学习中心 
 
 
致2020届全体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2020-05-08 16:43 田永果 

亲爱的2020届毕业生党员:

多日不见,别来无恙? 2020,我们经历了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也见证了惊天动地的全民”,希望仍在故乡的你们和家人安康依旧。

数载学海泛舟,今朝志在四方。不久你们就将挥别,奔赴新的岗位,开启人生新的航程。作为大学生党员,不仅意味着你们是同时代人中的佼佼者,同时也表明了你们在政治上正在逐步走向成熟,将要承担起更大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在这个伟大的新时代,无论你们今后身在何方,希望你们继续发扬“厚德、唯实、博学、慎思”的校训精神,牢记党组织和师长们的嘱托,在新的岗位上讲好城建故事,展现城建风采,坚定理想信念,脚踏实地,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在报效祖国、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征程中实现人生价值,让青春在新时代的广阔天地中美丽绽放,让人生在中国梦的奋力拼搏闪耀光芒

你们毕业离校之际,党委组织部就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做以下几点说明,希望你们认真阅读,确保组织关系顺利转接

一、基本要求

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因毕业、工作调动等原因,所在单位及其党组织发生变动,应当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需要本人凭借介绍信自行办理,及时到新单位党组织办理转入手续。

二、转接类型

1.已经落实工作单位或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至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或保留在原学院党组织,一般不超过2年,需要提交保留党员组织关系书面申请,保证能够按时与党组织取得联系,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等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

3.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学院党组织,一般不超过5年。需要向原学院党组织提交保留党员组织关系书面申请,办理保留党籍相关手续,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注意事项

1.党员组织关系必须在介绍信有效期内进行办理(一般为3个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相关规定,党员自带组织关系介绍信未及时接转,或因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且长期不向党组织报告,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将作自行脱党处理。

2.介绍信开出6个月内,因工作改派、介绍信过期等原因需重新办理的,党员本人提交补转党员组织关系申请,经学院党组织审核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同意后,可补办一次。介绍信开出6个月后,不再办理。

3.毕业生党员中的预备党员,必须要在介绍信有效期内落实党员组织关系,按期递交思想汇报,并在预备期满前一至两周向所属党组织提交转正申请,完成转正手续

4.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应及时将介绍信回执联发回原学院党组织,并由学院党组织汇总整理后交学校党委组织部

5.无故拒绝接受按照规定转来党员组织关系的外来党员,属于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党员有权向其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或反映。

6.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遇到其他问题或困难,请及时与学院党组织或学校党委组织部(0375-2089085)联系学校党员之家微信公众平台也设置有组织关系转接服务专栏,可查看或留言,学校会及时答疑

祝全体2020届毕业生党员一路顺风!前程似锦!

附件:各学院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办理联系方式

 

中共河南城建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05月8日 

附件:

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办理联系方式

党组织

姓名

电话

党组织

姓名

电话

土木

魏艳楠

15036860730

电气

 

18236612516

管理

 

15893463896

材化

史向阳

18211912786

环政

丁晓蕾

15093795936

生科

龚乐乐

15516075600

建筑

袁航哲

15037557772

数理

李亚林

18237586169

能源

申媛媛

15660588727

外语

赵星辰

15993582085

测绘

  

15137512210

法学

刘宏伟

13849613997

艺术

杨梦园

13071723339

组织部

 

15093787070

计算机

王占洲

18737519738




 

关闭窗口

河南城建学院党委组织部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龙翔大道
 邮箱:zzb@hncj.edu.cn  邮编:467036
ICP备案号:豫ICP备130126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