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委管高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需要我校推荐省级优秀共产党员4名,省级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3个。现就有关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对象基本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旗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的核心、军队统帅、人民领袖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学校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学校党员干部师生广泛赞誉。“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表现突出。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旗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的核心、军队统帅、人民领袖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党务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学校党务工作上成绩明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学校党员干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旗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的核心、军队统帅、人民领袖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学校党员干部师生出色完成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在推动学校发展、深化教育改革、服务党员师生、维护学校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在学校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学校党员干部师生的信任和拥护。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成绩突出。
二、推荐范围和重点
推荐范围为全校各党总支、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包括学生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推荐省级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科研一线党员倾斜。推荐省级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党务干部倾斜。校级党员领导干部不推荐,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从严掌握。各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要具有代表性,注意结构和分布,向教学、科研等一线工作岗位倾斜,向基层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倾斜。推荐的省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以往曾被表彰为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不再推荐。已故党员不再推荐。
三、推荐办法及时间
推荐工作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省级优秀共产党员、省级优秀党务工作者、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荐。每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在全校范围内推荐4名省级优秀共产党员,3名省级优秀党务工作者,3个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若推荐本单位党员为优秀共产党员或省级优秀党务工作者的,累计推荐名额不超过1人;若推荐本单位基层党组织为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名额不超过1个。组织部对各单位的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同时听取纪委、组织、宣传、人事、教务、综治部门意见,提出初步人选,报校党委研究确定。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务必于2018年4月28日上午12:00前,将推荐结果(见附件)加盖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印章后,报党委组织部。
附件:XXXXX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情况一览表
党委组织部
2018年4月25日